顺智工程咨询管理(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编号:ZS202404220060CS
2.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796850.00元。
5.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
(1) 项目内容:医用气体采购及配送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6.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时合同结束,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8.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人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要求承诺);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要求承诺);
5.供应商须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要求承诺);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按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要求承诺);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许可范围须包含采购项目中气体)(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所供医用氧须具备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药品通用名称:氧(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含盖采购项目气体;车辆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能完成本项目的气体配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要求承诺);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要求承诺);
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或“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15.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了磋商文件。
1. 登记获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登记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 登记获取方式:线上、线下获取,售后不退。
(1) 线下登记获取:请供应商在“登记获取时间”内,按登记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要求,至中山市东区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顺智工程咨询管理(中山)有限公司)登记获取;
(2) 线上登记获取:请供应商在“登记获取时间”内,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zgc22.com/)→资料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附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将上述资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76552562@qq.com。如需纸质采购文件请到获取地点领取,如需邮寄运费自付,售后不退。
4.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以到账时间为准)。
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4:30分至15:00分(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开标室)
1. 开启时间:2024年5月7日15:00分(北京时间)
2. 开启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7)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8)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本次采购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即可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厚德路9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2259621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顺智工程咨询管理(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欧小姐
联系方式:0760-86101370
顺智工程咨询管理(中山)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