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公告
栏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为做好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现对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进行问卷调查: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2.项目范围:为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配送供应商负责本单位食堂的食材供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配送及售后服务要求等。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

为做好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现对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进行问卷调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2.项目范围:为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配送供应商负责本单位食堂的食材供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配送及售后服务要求等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或费用总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金额

4.项目预算金额:1,530,000.00元,具体以招标公告采购预算为准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情况企业相关资质、认证的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是否唯一供应商市场占有率(市场供给情况)现有作业中的遇到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如项目要求、人员和设备投入、服务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等情况。

三、调查方法

本次采购需求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于2024年618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问卷调查表PDF及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576552562@qq.com邮箱标题格式为“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回复)。采用书面或快递方式的,请按联系方式提交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2.供应商提供的调查问卷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并符合市场的要求。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图片、表格、扫描件或复印件等形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

3.本次需求调查采购人无需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奖励或补偿费用。

4.供应商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同意采购人可部分或者全部采用材料。

5.本次征集的材料仅为开展项目的参考资料,不影响后续的项目采购、实施、验收等。

6.本次征集的材料如涉及到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视为供应商同意无偿交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用。

7.参与调查的各供应商按照工信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相应的行业划型标准判定所属行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详细划分标准请查看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振华路佰利山小区入口处 

采购人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0760-86323585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顺智工程咨询管理(中山)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工业村富湾工业区(石岐区美居产业园)F幢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欧小姐

联系方式:0760-86101370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pdf

附件: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docx


 

采购人: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顺智工程咨询管理(中山)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11